邮寄进境的个人自用药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
自用指的是本人自用、赠送亲友而非为出售或出租。
合理数量指的是海关根据旅客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规定的正常数量。一般会根据物品类别、使用情景、使用人目的、居留时间等实际状况综合判断。
同时,邮寄进出境的个人包裹应当遵循《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的相关规定: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在您准备进口药品申报前,请务必确认以下几点:
01
首先请确认清楚药的品名是什么?即药品的通用名称。(您可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相关国产、进口药品的通用名称。
02
其次确认药品的药效(治疗什么病症的)、是否为处方药(处方药提供处方)?
药品中的抗癌药品及罕见病药品需是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抗癌及罕见病药品制剂及原料药(详细范围可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药监局,四者会根据变化情况适时明确),需提供具体成分;
处方需为三甲医院主任医师级别及以上的医生开具的处方,以及连续就诊的病历。
03
Zui后确认清楚数量(有X包、瓶)、药品每件的量(XX粒、片/包、瓶)、每粒、片的具体规格(XX克、毫克/粒、片)、药品的用法(XX次/天、XX粒、片/次)等。
此外,药品的情况也需要一并确认清楚,例如相关常见的止痛药会含有麻醉剂的成分,所以会有等级分类,此类情况也需确认。
在确认了以上三点信息之后,您需要准备的申报资料/信息有哪些呢?
1
进口药品配套的外文资料在申报时需提供中文版本,提供的资料逻辑关系需成立、严谨。
2
UPS运单。请务必确保运单上收件人姓名、发票收件人姓名与提供的身份证上的三者信息的一致。
3
详细的申报要素:
申报品名+申报数量+申报品牌+申报型号+申报价值。
申报品牌需提供中文和英文两种名字;
申报价值证明需要提供小票作为依据,或者eBay、亚马逊等电商平台的购买截图。
备注
如果药品的购买存在政府补助的情况下,需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以及价格需合理,否则会按相关市场价格进行申报;
在提供申报价值时,如无法提供订单截图的,需要补充一份解释报告,并附加一份同款产品的市场价格截图。
提醒:这些药品邮寄需谨慎
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
鸦片、mafei、hailuoyin、dama以及其他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属于禁止进境物品,个人不得寄递
部分中药材及中成药
动物源性中药材未经检疫审批并具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检疫证书,禁止携带、邮寄进境。
需卫生检疫的特殊物品
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属于此类特殊物品。寄递此类物品前应向目的地直属海关申请办理出入境特殊物品的卫生检疫审批,并取得《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以下简称《特殊物品审批单》。《特殊物品审批单》办理流程、所需材料等,可参考互联网+海关--办事指南--行政审批--特殊物品出入境卫生检疫审批。